地質條件作為風電場建設條件的一部分,對風機基礎及升壓站基礎形式的選擇取決定性作用,進而影響整個風電場的投資及決策。根據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在可研階段需對風電場進行初步地質勘察(初堪),下面小編將初堪的技術要求進行簡要介紹。
1、初堪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及其他相關的國家規范、行業標準的要求執行;
2、應正確反映工程地質條件,查明不良地質作用和地質災害,提出資料完整、評價正確的勘察報告;
3、初堪報告應滿足可研編制辦法的要求,對場區的區域構造穩定性、場區地形地質條件及場址工程地質問題進行評價,提出工程地質評價結論及建議;
4、給出場區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評價,具體要求如下:
1)混凝土結構處于地下水位以上時,應取土試樣做土的腐蝕性測試;
2)混凝土結構處于地下水或地表水中時,應取水試樣做水的腐蝕性測試;
3) 混凝土結構部分處于地下水位以上、部分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應分別取土試樣和水試樣做腐蝕性測試。
5、提供合理的施工和生活用水、天然建筑材料來源,評價風電場建設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地質災害。
6、勘察成果中應該包括正文、附圖和附件,正文應包括序言、區域構造穩定性、場地基本地質條件、場地工程地質評價、結論和建議。附圖包括工程地質平面圖、工程地質縱、橫剖面圖及區域地質構造圖。根據實際工程情況提供包含鉆孔柱狀圖等附件。
此外,根據最新《陸上風電場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送審稿),可研階段還需對風電場區進行必要的水文查勘,定性說明或定量計算風電場所在區域的水文氣象特性,對風電場區設計洪水進行計算,并進行必要的洪水調查測量工作和推流計算。
總之,作為風電場建設的基礎條件,在風電場投資決策過程中,應注重地質勘察工作,更準確的為企業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