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室內空氣質量驗收檢測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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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室內空氣質量驗收檢測標準、項目及要求
1、國家檢測標準及布點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規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10規定民用建筑工程驗收并出具檢測報告書。
(一)、檢測標準: GB 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適用范圍: 住宅、辦公建筑物。其它相關室內環境控制可參照執行。
適用對象: 單獨承擔社會委托檢測及以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名義從事檢測的專業檢測機構,須以本標準作為檢測依據申請計量認證。
(二)、檢測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或辦公場所,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布置,采取房間數量布點和大空間面積布點相結合。
1) 抽取數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間。
2) 抽取房間建筑面積總和占總建筑面積(包括地下公建、車庫及配套設施等)不低于5%。
3) 每個房間選一個點,面積小于50平方米選1個檢測點,面積大于50平方米小于100平方米至少選2個檢測點,面積大于100平方米的房間不能少于3個點。
2、空氣檢測內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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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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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類檢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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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類檢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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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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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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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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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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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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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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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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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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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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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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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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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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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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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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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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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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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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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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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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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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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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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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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測布點(結合現場及建筑效果圖)
4、檢測依據及檢測方法
1)委托合同單;
2)《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
3)《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DBJ01-91-2004);
4)《居住區大氣中苯、甲苯和二甲苯衛生檢測標準方法 氣相色譜法》(GB11737-89);
5)《公共場所空氣中甲醛測定方法 酚試劑分光光度法》(GB/T18204.26-2000)。
5、檢測設備:
SP-2100氣相色譜儀、GC-14C氣相色譜儀、DYM3型空盒壓力表、DWS508C 數字溫濕度表、QC-2大氣采樣器、VIS-723G可見分光光度計、TP-2020型熱解吸儀。
6、測試的條件
1、委托方提供建筑圖紙和各測試項目設計值等必要參數。
2、委托方協調和提供測試位置及被測試的房間。
3、委托方保證測試期間儀器的安全性和工作條件。
4、在流量測試現場提供必要的220V穩壓電源。在測試期間不能停電,如果停電,需及時通知試驗室,并相應延長測試時間。
二、 質量體系保證
1.實驗室內部人員均受過與其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教育和培訓,具有相應的技水平、工作經驗和能力,并經過實驗室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實驗室保證用于現場檢測的儀器設備等處于良好狀態,能夠滿足檢測工作需要,校準、運行、維修、停用等均處于受控狀態。
3.實驗室使用合格的方法和程序保證被檢樣品的采集、運輸、準備、存儲和處理符合標準要求,需要時還進行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和檢測數據的統計分析。
4.實驗室選擇合格的服務方和供應商,保證所提供的服務和采購的供應品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
5.實驗室的設施、檢測場所以及能源、照明和通風等條件滿足檢測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