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日益增長,水泥窯協同有望轉身扮演處置消納角色
水泥窯協同處置是將廢棄物進行一定前期處理后作為替代燃料或者原料進入到水泥生產流程中,達到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目的一種處置方式。
水泥窯協同處置較垃圾焚燒發電更有優勢,但卻發展緩慢。
從社會效益上,水泥窯協同處置在原始處理量的灼減能力和有害污染排放物的凈化能力上比焚燒發電更具競爭優勢,能夠避免飛灰和二惡英問題,同時減少30%CO2生成量。從經濟效益上,處置等量的垃圾,水泥窯協同處置替代標煤量是焚燒發電的兩倍,且目前單噸垃圾處置的補貼不到焚燒發電的一半。從投資成本上,水泥窯處置只需技改,僅為焚燒發電的25-40%。盡管如此,我們2013通過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垃圾僅為180萬噸,不到焚燒發電處置量的5%,發展滯后主因一直以來政策給予垃圾焚燒發電更具吸引力的支持。
國際比較:政策是最大推動力,水泥窯處置與焚燒發并行不悖
通過對比歐洲和日本的發展路徑,我們認為在垃圾處置領域,水泥窯協同處置應與焚燒發電并行發展,甚至作為更優先的序列,而產業發展的關鍵在政策導向的支持。同時,我們判斷致使國內水泥窯協同處置起步較晚的幾個原因正在發生積極的變化,如:1、我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造成廢棄物棄置的變化具有跳躍性,而廢棄物管理未能及時作出修訂;2、水泥窯協同處置實質性政策于2013年底才正式出臺;3、前期水泥行業高速發展,企業缺乏充足的動力進行垃圾協同處置;4、在GDP導向的政績考核下,地方政府缺少足夠的激勵。
協同處置市場空間較大,是水泥企業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我們測算若水泥窯協同處置到2030年在整個無害化處置中的份額能夠達到50%,那么預計每年的利潤空間可達400億,相較水泥行業盈利高點時千億的利潤十分可觀,同時也更穩定。即使拋開經濟效益,我們認為無論水泥窯協同處置最終能夠發展到什么程度,具備足夠資金和技術實力,同時對自身在未來水泥行業的整合大潮中能否存續存在一定擔憂的水泥企業,或許都應該在水泥窯協同處置方面提前做出一定的布局,以加強自身在并購整合中的砝碼。目前華新水泥、海螺水泥、金隅股份在該領域發展相對較快,此外天山股份、華潤水泥也均邁出了第一步,水泥窯協同處置的發展帷幕已經徐徐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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