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些想要破壞新的氣候協(xié)定的人,才會歡呼英國《金融時報》透露的消息:按照“清潔發(fā)展機制”(CDM)向中國風力發(fā)電場提供的補貼已被暫停,因為有關方面擔憂申請過程受到操縱。不過,盡管CDM機制有這樣明顯的缺陷,但這些缺陷只能說明:建立一個管用的全球碳排放交易體系變得更重要了。
按照CDM機制,聯(lián)合國(UN)向發(fā)展中國家的減排項目授予碳信用額。當這些信用額出售給富國時,買方能將它們計入自己的《京都議定書》減排目標。這一過程的本意是一箭雙雕:既減少排放,又把資金與技術轉移給窮國,但這從來就不太可能奏效。
CDM在操作上繼承了聯(lián)合國令人窒息的官僚作風,因此規(guī)模較小的項目難以獲得核準。但相對該機制拒絕了什么項目而言,更重要的是其接受了什么項目。“額外性”(additionality)標準的本意,是剔除沒有CDM資金也會實施的項目。這種不切實際的做法不僅根本無從證實,而且是弄虛作假的理想對象。
中國風力發(fā)電場就是一個說明問題的案例:北京方面被指降低自己的補貼,使這些項目符合CDM的申請資格。這些指控讓美國反對減排的人士得到口實。當初美國國會拒絕批準《京都議定書》,就是因為該議定書未對中國和印度規(guī)定任何義務。若美國公眾確信窮國正在利用相關體系獲利,那將消除哥本哈根會議達成任何協(xié)定的可能性。
那將是可悲的,因為CDM種種問題的解決方案是更多(而非更少)的進行碳排放交易。對氣候來說,溫室氣體排放量來自哪里或者由什么活動產生,都沒什么關系。但就減少這些排放的成本而言,上述問題十分重要。這就是為什么最佳解決方案是一種全球的排放限制及可交易的國別配額(最終以等量的人均排放量為基礎),輔之以測量各國排放的科學機制。
各國政府可根據國情,出臺國內稅收或法規(guī):只要排放者能夠利用全球交易機制,他們就會有強烈的動機,以最低成本的方式削減排放。這將一方面最小化富國的成本,另一方面保障向排放量較小國家的資金與技術轉移。
哥本哈根會議不會產生這種接近理想的機制;我們最好把自己的期盼鎖定在一些不盡完善、但有可能實現(xiàn)的事上。為了避免過猶不及的局面,我們應當專注于管用的機制,而不是已經出現(xiàn)的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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