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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報7月12日訊 近年來長沙市農村養殖污染日益突顯,為了治理養殖污染,長沙市環保局、財政局聯合向5家養殖戶下撥第一筆養殖污染治理資金23萬余元。今年長沙必須要完成規模500頭豬以上的養殖污染治理。
根據《長沙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的規劃,在2009年12月底前,長沙必須要完成規模500頭豬以上的養殖污染治理,2010年12月底前完成規模20頭豬以上、500頭以下的養殖污染治理,以達到每年減少化學需氧量(COD)排放14萬噸、畜禽養殖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的目標。
今年4月,結合長沙區、縣(市)上報情況,長沙環保、財政部門已經下達了2009年度436家存欄500頭以上的養豬場污染防治補助計劃,并要求此436家養殖場務必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達標排放或資源綜合利用,其中岳麓區1家、長沙縣62家、望城54家、瀏陽160家、寧鄉159家,合計治理資金補助不少于98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