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對我市20家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情況和高效照明產品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監察。此次監察共涉及17家酒店賓館和3家機關辦公樓,監察結果表明:3家機關辦公樓的空調溫度都達到了國家規定冬季溫度不超過20度的規定,照明方面都未發現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照明產品;17家酒店賓館中,12家酒店賓館的空調溫度達到國家規定,海逸酒店、萬達艾美酒店等5家酒店超過國家規定要求,絕大多數酒店都全部或大量使用了節能燈具。
針對未達到國家空調溫度控制的酒店賓館,重慶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按照《節約能源法》和《重慶市節約能源條例》的規定,對其進行了警告,督促其限期整改。下一步,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將逐步建立公共建筑節能情況定期監察制度,對公共建筑節能情況的監察情況在主要媒體上進行公布,并對未達到國家規定的公共建筑單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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