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普通的節能燈,生產廠家在包裝物廣告中,竟然用顯著的文字標注“國家能源部重點推廣品牌”,11月24日,蒼山縣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檢查中,查獲一燈具店正在銷售這種帶有虛假宣傳廣告的商品。
24日上午,蒼山縣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對縣城某燈具店檢查時,發現店內銷售的某品牌節能燈,包裝盒上沒有標注廠名,卻用顯著的文字標注“光和諧專家”、“國家能源部重點推廣品牌”、“節能80%”等宣傳用語。
據了解,目前,我國中央國家機關中根本沒有“國家能源部”,只是在2008年7月30日,國家發改委設立了國家能源局,該局也沒有“推廣”過任何品牌的節能燈。
執法人員詢問經營者所謂“國家能源部重點推廣品牌”時,該經營者承認進貨時沒有嚴格把關,節能燈廠家的包裝物廣告確實屬于明顯的虛假宣傳,給消費者造成了誤導。該局執法人員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停止銷售帶有虛假宣傳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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