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五批)》及相關產品實施規則。規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在中國大陸生產、銷售和進口的相關產品均必須加施能效標識,低于能效等級5級(或3級)的相關產品均不得在中國大陸生產、銷售和進口。
我國政府對于節能減排政策的進一步增強管理,將使低能效產品徹底失去市場。
能效標準越來越嚴
自2004年起,我國正式規定了能效標識制度,采用“企業自我申明+備案+社會監督”的實施模式,已取得初步效果。
據了解,能效標識是指附在產品或產品最小包裝物上的一種信息標簽,用于表示用能產品的能源效率等級、能源消耗量等指標,向消費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便于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將能源效率與產品價格、可靠性、便捷性和其他一些特性一同考慮,幫助消費者選擇能效更高的產品。能效標識的使用有利于引導社會消費行為,促進節能產品的銷售,推動企業加快高效節能產品的研究和開發。
業內人士認為,實施能效標識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節能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運用市場機制促進企業節能技術進步,不斷提高產品能效水平的有效途徑,也是規范產品市場,創造公平市場環境的迫切需求;同時是提高我國用能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積極應對綠色貿易壁壘的客觀要求,對提高耗能設備能源效率,提高消費者的節能意識,加快建設節能型社會,緩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面臨的能源約束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而此次公告中首次涉及了已實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規則的修訂。家用電冰箱作為第一批實施能效標識的產品,實施四年多,產品的能效水平顯著提高,產品的能效標準也已提升并修訂。考慮到能效標準是能效標識實施的重要技術基礎,因此對《家用電冰箱能效標識實施規則》也作了相關修訂。
此次目錄的發布,繼續擴展了能效標識制度在家用電器、工業產品領域的實施,再次擴大了能效標識的產品實施范圍,尤其是工業產品領域,在此前實施的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產品的基礎上,擴展了交流接觸器和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產品。到目前為止,我國已先后發布五批能效標識產品目錄及實施規則,共十九類產品,涉及家用電器、空調制冷設備、工業產品、照明器具及辦公設備領域的用能產品。
低能效家電失去市場
在能效標準方面,家電能效備受各界關注,低能效家電在中國逐漸失去市場。
我國家電行業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從引進、消化、吸收到再創造,已經成為全球家電生產的制造基地,但一直以來未能成為世界家電強國。究其原因,就是我們的節能技術水平還比較低,節能產品在市場上占有率還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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