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土地管理局(BLM)日前頒布一項新法規,旨在促進太陽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在公共土地上的發展。
該法規旨在避免可能的沖突申請,使用公共土地為了可再生能源項目還是采礦。
此前,公共土地被列入擬議的太陽能或風能用地應用,仍舊對采礦權保持開放。
但是新法規意味著,BLM現在有權臨時調動包括在可再生能源用地應用和從土地應用,如采礦權中為風能或太陽能租賃提供的土地。
根據新的法規,劃分出的公共土地將在長達兩年的時間內留作太陽能或風能開發。
新法規取代BLM在2011年十一月出臺的臨時“最終法規”,該法規首次提議劃分公共土地。
BLM表示,在最終法規生效之前,216個新采礦權位于太陽能用地應用領域。這一劃分通過使采礦權不可能實現,將簡化公共土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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