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環保廳副廳長陳光榮在參加廣東“民聲熱線”第二期上線直播節目時透露,廣東省未來8年將以省政府同意印發的《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2013—2020年)》(簡稱《計劃》)作為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通過實施7項主要任務、7項重點工程和6項保障等措施,力爭全省水環境質量達到一年新進展,3年新突破,8年水更清的總體目標。
據了解,《計劃》將投資1187億元實施綜合治污、飲水安全、水源保護、親水景觀、數字監管等896項重點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高標準穩定達標,農村飲用水源水質基本得到保障,主要地表水體水質達到環境功能要求,全省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水生態功能基本得到修復。
根據《計劃》,廣東將實施分區控制,嚴格環境準入,強化環境監管等一系列措施推動新一輪水環境綜合整治,并對珠江廣州河段、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花地涌、深圳河、淡水河、石馬河、前山河、茅洲河、大燕河、練江、楓江、小東江等重污染流域治理實行“河長”責任制。按照政府對本地區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定要求,由各地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本地區內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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