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提出將在重點控制區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共涉及19個省(區、市)4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業以及燃煤工業鍋爐的新建項目,火電、鋼鐵、石化工業以及燃煤工業鍋爐的現有項目。
相關專家認為,環保部此舉意在通過實施更加嚴苛的排放標準,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物新增量,倒逼產業結構的升級和企業的技術進步,從而推動大氣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根據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燃煤發電機組煙塵排放限值為30毫克/立方米,而特別排放限值為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上,現有項目為200毫克/立方米,新上項目為100毫克/立方米,特別排放限值上新舊項目均為50毫克/立方米。
本次環保新政劍指六大重污染行業,火電受到重點關注。環保部確定,47個城市從2013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電環評項目將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對此,華電集團政策與法律部主任陳宗法對記者表示,此項環保新規將會提高新上火電項目的門檻,新上火電項目的工程造價、運行維護費用都會增加。
“國家對環保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嚴是大勢所趨,但火電企業普遍希望國家能夠完善配套補貼政策,火電畢竟是目前的主力機組,政策和企業的承受能力能夠達到一種平衡的關系是環保新規能夠不折不扣執行的前提。”陳宗法說。
同時,相關專家認為,環保新規會對未來火電廠的選址產生一定影響,新上馬項目將向郊區甚至更加遠離城市的地方發展。
另外,環保新規將47個城市的主城區范圍內現有項目中的火電行業燃煤機組執行煙塵特別排放限值的時間放寬到2014年7月1日。
這意味著現存的火電機組在2014年7月1日前要全部完成改造,火電廠將會加大對脫硫、脫硝設施的資金投入,好在近年火電企業的經營狀況有所改善,對加大環保投入的承受能力也在逐漸加強。
“但是國家的補償力度仍然不夠,企業有責任和義務去履行國家的環保政策,但增加脫硫、脫銷等設備畢竟還是企業的經濟行為,國家應該增加補貼讓企業有能力去履行環保義務。”陳宗法對記者說。
同時,有觀點認為,火電機組的環保水平在增量上做更多的調整較容易實現,但存量改變起來卻比較困難,存量已經塵埃落定,各個廠的情況又都不同,比較復雜。不過,存量上仍然可以通過關停小機組、“上大壓小”等方式來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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