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但要說清土壤污染的現狀似乎也沒那么容易。今天,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由環保部牽頭,利用兩年時間全面摸清我國土壤環境狀況,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勢頭。
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應對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其中,通知明確,禁止使用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地方人民政府應依法將其劃定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控制污染土地開發利用風險
通知高度重視土壤環境問題,并就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做出安排。
通知明確,到2015年,確保全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點位達標率不低于80%。
同時要求,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定期調查和例行監測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對全國60%的耕地和服務人口50萬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開展例行監測;全面提升土壤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開發利用的環境風險,有序推進典型地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
對于土壤環境治理,通知明確的目標是,力爭到2020年,建成國家土壤環境保護體系,使全國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禁止使用有害物質超標肥料
土壤一旦污染了直接影響農作物安全,為此,通知明確要求嚴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通知要求,加大環境執法和污染治理力度,確保企業達標排放;嚴格環境準入,防止新建項目對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定期對排放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的工礦企業以及污水、垃圾、危險廢物等處理設施周邊土壤進行監測,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通知要求,規范處理污水處理廠污泥,完善垃圾處理設施防滲措施,加強對非正規垃圾處理場所的綜合整治。
通知強調,科學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嚴格控制稀土農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高毒、高殘留農藥使用的管理規定,建立農藥包裝容器等廢棄物回收制度。鼓勵廢棄農膜回收和綜合利用。禁止在農業生產中使用含重金屬、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經檢驗和安全處理的污水處理廠污泥、清淤底泥、尾礦等。
按照通知要求,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將作為土壤環境保護的優先區域。“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明確本行政區域內優先區域的范圍和面積,并在土壤環境質量評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礎上,劃分土壤環境質量等級,建立相關數據庫。”通知禁止在優先區域內新建有色金屬、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鉛蓄電池制造等項目。
影響健康地塊嚴禁開發住宅
通知強化被污染土壤的環境風險控制。
通知要求,開展耕地土壤環境監測和農產品質量檢測,對已被污染的耕地實施分類管理,采取農藝調控、種植業結構調整、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等措施,確保耕地安全利用。
“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地方人民政府應依法將其劃定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通知說,已被污染地塊改變用途或變更使用權人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土壤環境風險評估,并對土壤環境進行治理修復,未開展風險評估或土壤環境質量不能滿足建設用地要求的,有關部門不得核發土地使用證和施工許可證。
通知表示,經評估認定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影響的污染地塊,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治理達標前不得用于住宅開發。
對于被污染的土地,通知表示,我國將以大中城市周邊、重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周邊、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廢棄物堆存場地等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
通知要求,提升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加強土壤環境監管隊伍與執法能力建設。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定期監測制度和信息發布制度,設置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點位,提高土壤環境監測能力。
通知表示,將研究起草土壤環境保護專門法規,制定農用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新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被污染地塊環境監管等管理辦法。
通知鼓勵和引導公眾參與和支持土壤環境保護。同時要求,可能對土壤造成污染的企業要加強對所用土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評估,主動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