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境保護署(EPA)2012年3月27日公布了碳排放新標準草案,力爭削減發電站排放的溫室氣體。
新標準草案規定,使用煤炭及天然氣等化石燃料量的2.5萬千瓦以上新建發電站,每兆瓦時發電量全年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應控制在1000鎊(約454千克)以內。草案還包含了一些寬松措施,如標準不適用于現有發電站和即將在今后12個月內開工建設的發電站,以及30年平均值達到這一標準即可等。如果不采用二氧化碳捕獲與封存(CCS)技術就很難達到這一標準,而二氧化碳捕獲與封存在技術和經濟方面仍有諸多課題亟需解決,如果標準草案最終確定,在美國新建煤炭火力發電站實際上將變得困難。
美國環境保護署根據美國能源部的《能源展望2011》相關數據,對新標準的影響進行了分析。在電力需求低增長及頁巖氣增產導致天然氣價格持續走低的背景下,即使沒有新標準出臺,預計發電運營商最終也會選擇符合美國環境保護署新標準的技術,給行業和經濟帶來的影響將比較小。
美國環境保護署對煤炭火力發電進行的另一項規制——強化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質規制相對滯后,估計還需一段時間才能得以最終確定。有關汞、砷及鎳等大氣有害物質的標準已于2011年12月公布,要求2015年底之前必須遵守。基于這一標準,預計老化的煤炭火力發電站將進行改建或者停工,天然氣火力發電站將會增多。通過限制二氧化碳排放,估計會加快向天然氣火力發電的轉型。
美國1970年頒布了規制大氣污染物質排放的《清潔空氣法》。該法案賦予了美國環境保護署設定大氣環境標準的權利和規制有害大氣污染物質的權利,但是否有規制二氧化碳排放的權利,就此問題已展開多年討論。
美國商工會議所等多家業界團體宣稱,如果美國環境保護署這一標準得以最終確立,就對美國環境保護署提起訴訟。另外,多名共和黨參議院議員提出了禁止美國環境保護署將《清潔空氣法》應用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草案。即使美國環境保護署頒布了最終標準,但今后這一標準草案也有可能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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