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用事業局明年可能會加大對工商業違規排污的處罰力度,并采用遠程監控系統加強監控。
據新加坡亞洲新聞臺報道,違規排污者每一項違規行為可能面臨的最重處罰從原來的5000新元(約合2.5萬元人民幣)提高到1.5萬新元(約合7.5萬元人民幣),還可能最高被判監禁3個月。
新加坡公用事業局以前沒有可以持續監控的系統,主要靠執法人員的常規檢查。公用事業局耗巨資安裝了新的遠程監控系統,如果工業設施排出的污水超標,監控系統會自動向公用事業局發送警報。這一系統自11月安裝以來,公用事業局已經接收到20宗警報,其中18家違規排污的機構已被成功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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