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日前向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等13個經濟綜合部門提供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2年版)》(以下簡稱“綜合名錄”)。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綜合名錄共包含“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簡稱“雙高”產品)596項,重污染工藝68項、環境友好工藝64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28項。
同時,環境保護部還針對綜合名錄提出了7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建議,特別是針對仍享受出口退稅優惠政策的53種“雙高”產品、仍在開展加工貿易的64種“雙高”產品,分別向有關部門提出了取消出口退稅、禁止加工貿易的建議。
這位負責人指出,編制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就是要通過對產品、工藝、設備進行深入分析、科學論證,來反映其對環境的影響,通過有差別化的政策,將資源稀缺程度和生態價值內化為企業內部成本,強化企業的生態環境責任。
同時,通過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采取差別化的經濟政策和市場監管政策,遏制“雙高”產品的生產、消費和出口,鼓勵企業采用環境友好工藝,逐步降低重污染工藝的權重,并加大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投資,達到以環境保護倒逼技術升級、優化經濟結構的目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環保部門在綜合名錄編制過程中,始終注重處理好以下幾個關鍵問題。
一是提高綜合名錄的針對性。目前,綜合名錄中已經包含了與“十二五”期間4項總量控制污染物關系密切、排放量較大、減排潛力也較大的“雙高”產品近20個;包含與重金屬相關的“雙高”產品150余種;包含大量有毒有害、直接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如含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農藥產品,含致癌芳氨的染料,危害海洋生態的有機錫系列、防污涂料等;包含具有高環境風險特性的產品接近400種。
二是增強綜合名錄的科學性。在綜合名錄編制過程中,環保部門既綜合考慮了產排污強度、產排污總量、污染物毒性、污染物治理達標成本、環境污染事故發生頻率及其造成的環境損失等指標,又深入調研、比較、論證,選取典型企業進行案例分析,廣泛聽取行業協會、企業和研究機構、專家等各方面意見,較好地保障了名錄的科學性。
三是強化綜合名錄的適用性。綜合名錄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將環境保護的需求與國家經濟政策、市場監管政策直接對接。目前,綜合名錄在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目錄、禁止加工貿易的商品目錄、《國家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等政策中,已經得到較為直接和深入的運用。安監部門、銀監部門都先后轉發綜合名錄,要求在安全監管和信貸審核中,將綜合名錄作為重要依據。環保部門將繼續總結綜合名錄的政策運用效果,根據經濟政策和市場監管政策的特點,補充、完善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建議,發揮綜合名錄更為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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