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連云港市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財政部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并獲得補助資金5000萬元。今后兩年內,該市還將新建和改造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筑應用面積約200萬平方米。
該市政府先后印發了《連云港市建筑
節能管理規定》、《推行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工作實施意見》。該市規定,從2008年3月起,有熱水需求的12層及以下新建民用建筑必須統一設計、統一施工,與建筑物同步驗收太陽能熱水系統。同時,大力推動地源熱泵、污水源熱泵、水源熱泵、光電建筑一體化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應用。
自2008年至今,連云港市共實施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各類建筑節能示范工程20多項,申請經費超過1億元。2008年,蘇北第一個地板下鉆孔項目、采用地源熱泵的海關辦公樓被評為國家級節能示范項目。贛榆縣、東海縣先后被評為國家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縣,徐圩新區被評為綠色建筑示范區。目前,連云港市已建成地源熱泵建筑應用項目建筑面積約9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項目建筑面積約200萬平方米。據測算,已經建成的可再生能源建筑一年可節約標準煤12.9萬噸,減少二氧化碳31.86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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