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氣候大會于北京時間9日凌晨1時落下帷幕。大會從法律上確定了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達成了為推進公約實施的長期合作行動全面成果,堅持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維護了公約和議定書的基本制度框架。不過,有分析認為,多哈會議仍有很多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談判來加以解決,各方在未來談判中仍要做出巨大努力。
在長達兩周的時間里,會議全面討論了巴厘行動計劃的所有要素,敦促發達國家提高減排力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明確的中期和長期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在2010年至2012年提供“快速啟動”資金后,要繼續增加出資規模,到2020年之前每年出資須達1000億美元規模。會議還討論了2020年后德班平臺談判的原則、要素和框架,對談判的工作安排進行了總體規劃。
多哈會議是一次承前啟后的會議,主要任務是把已經達成的共識和做出的承諾落到實處,并為下一步談判做好規劃。不過,今年的氣候大會原定于7日結束,但是由于各國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等主要議題上未能達成共識,“加時賽”也就不出所料了。在經過了7日晚間的通宵討論之后,聯合國氣候大會多哈會議主席、卡塔爾政要阿卜杜拉?阿提亞在8日早晨表示,所有決定的草案已經出爐。但是由于草案無法使每個國家都滿意,會議一拖再拖,眼見要進入加時第二天,阿提亞于8日晚上7時左右進行了連續“敲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近乎強行通過了各個草案。事后雖然有俄羅斯等國表示反對,但由于錘子已落,無法改變結果。隨后,在77國集團加中國、基礎四國等主要集團先后表示接受大會案文后,《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等問題正式敲定。多哈會議由此才得以順利閉幕。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哈會議上,發達國家淡化其歷史責任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傾向進一步明顯,自身減排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轉讓技術的政治意愿不足,這是今后國際社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主要障礙。此外,像資金問題、減排力度等,本次大會都沒有形成真正有意義的文本,而是拖后解決。像資金問題,發達國家借口經濟危機,拒絕給出提供資金的時間表,大會決定延遲到2013年再解決。而在減排力度上,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減排量都是由各國自己制定的,根據這個減排量,要實現本世紀末全球平均氣溫上升不超過2攝氏度是不可能的。各國將在2014年前再次考慮是否需要增加減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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