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污染減排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組織實施了各項減排管理制度。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推行污染減排全過程控制,污染減排工作取得豐碩成果。
凱迪電力、博奇環保、龍源環保這些企業的快速成長,得益于它們共同從事的行業的蓬勃發展——煙氣脫硫。2006年以來,我國大規模推進燃煤機組安裝煙氣脫硫設施,成為全球最大的煙氣脫硫市場。截至2011年底,我國已投運燃煤機組煙氣脫硫裝置容量6.3億千瓦,占煤電機組容量的89%。
通過實施“脫硫電價”政策促進電力行業大規模實行煙氣脫硫,是我國推動污染物總量減排的重要措施之一。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各級地方政府和部門創新工作機制,污染減排工作取得豐碩成果。
排放總量大幅下降
“十一五”時期,我國首次將節能減排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約束性指標,提出并順利完成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目標。2010年,全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比2005年下降12.45%和14.29%,雙雙超額完成“十一五”目標任務。2011年,我國再次將污染減排作為“十二五”規劃綱要約束性指標。2011年,全國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又分別比2010年下降2.04%、2.21%,氨氮排放量同比下降1.52%。2012年上半年,氨氮排放量同比減少1.98%,氮氧化物排放量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總量減排的推進,使環境污染得到初步控制。2011年,我國地表水國控斷面高錳酸鹽平均濃度4.7毫克/升,氨氮平均濃度1.17毫克/升,比2002年分別下降48.9%、50.4%;2011年,我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為0.041毫克/立方米,比2002年下降29.3%。
減排倒逼結構調整
通過總量減排,我國淘汰了一大批落后生產能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2006年至2010年,我國關停小火電機組7682萬千瓦,淘汰落后煉鋼產能6969萬噸、煉鐵產能12172萬噸、水泥產能3.3億噸,關閉造紙、化工、紡織印染、酒精、味精、檸檬酸等重污染行業企業5000多家。2010年與2005年相比,電力行業300兆瓦以上火電機組占火電裝機容量比重由47%上升到71%,鋼鐵行業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爐比重由21%上升到52%,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產量比重由39%上升到81%。
“十一五”以來,環境保護部對新上項目嚴格執行環保標準,取消200余種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出口退稅,對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項目不予新增貸款。同時,嚴格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執行嚴格的環境準入條件。
減排能力極大提升
我國落實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三大減排措施,強化治理工程建設,提升環保監管能力,污染物減排能力極大提升。
2006年至2010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安排2000多億元支持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建設,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6500萬噸,城市污水處理率從2005年的52%增長到77%。2010年底,燃煤電廠投運脫硫機組達5.78億千瓦,占全部燃煤機組的比例由2005年的12%提高到82.6%。中央投入70多億元,初步建成了重點污染源減排監督管理體系,環境監管能力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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