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是第43屆世界標準日,今年的活動主題是“減損耗,增收益——標準提高效率”。這一主題與節能工作密切相關,今日山西省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宣布了山西省8項能耗限額地方標準。山西省經信委明確表示,如果企業不執行相關標準將被征收懲罰性電價、情節嚴重的可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據悉,“十一五”時期,山西省噸鋼綜合能耗下降了30%,水泥綜合能耗下降了40.1%,合成氨綜合能耗下降了31%,鎂冶煉綜合能耗下降了46%,實現節能量4450萬噸標準煤。
目前,我國已發布了節能基礎、經濟運行、合理用能等13類、近400個節能標準。而山西省也出臺了以能耗限額標準為代表的地方節能標準30余項,目前,還有16項地方標準正在通過征求意見稿的技術審查,今年底,山西省地方節能標準將達到近50項。
在地方標準出臺后,對于拒不執行節能標準的用能單位,山西省將采取必要的處罰規定。比如,強制性節能標準不達標,將分別執行懲罰性電價、淘汰落后工藝設備、不準開工生產和開工建設,情節嚴重的報請本級人民政府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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