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進太陽能等新能源產品進入公共設施及家庭,進一步放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政策效應,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通知,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政策,調整資金分配管理方式。
通知稱,將穩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政策,嚴格控制新增示范市縣。同時,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推廣,以加快規模化推廣進程。
具體到行業上,通知稱,在上述政策框架內,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優先支持太陽能光熱應用等成熟技術的推廣,啟動和實施一系列重點工程(太陽能浴室工程、保障性住房太陽能推廣工程、農村被動式太陽能暖房工程、陽光學校、陽光醫院工程),使財政補助資金向農村地區、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傾斜。
通知同時稱,支持有關地方推廣太陽能海水淡化技術。鼓勵各省在編制實施方案時優先納入重點工程實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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