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階梯電價方案已實施近2個月了,近日,有不少市民對多人口用電、電供暖采暖期收費問題十分關心。
昨日,河北省物價局發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就這些問題作出了解釋。
“大家庭”可申請分表
“我們一家5口人住,平均每口人的用電量不比別人家多,可合在一起卻超了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家住瑞國花園的任女士說,像她這樣的“大家庭”在實行階梯電價后,非常不合算。“階梯電價是為了鼓勵大家節電,可是家里人口多的,有沒有別的說法?”
對此,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人口多的住戶,相關部門經過調研確定了具體的收費標準:家庭常住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可持房產證明、戶口本、居委會證明和家庭所有常住人口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向當地供電企業或小區管理單位提出加表申請。經供電企業或小區管理單位甄別后,具備分表計量的可安裝分表,不具備分表計量的按照合表用戶電價執行。
電采暖用戶 電價分開算
“我們這是電采暖,馬上就要到采暖期了,到時候也要執行階梯電價嗎?”就職于某通信公司的王女士非常關心采暖的問題。
對此,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居民小區整體或整棟樓統一建設安裝電采暖設施,且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的居民用戶(不含小區管理單位按住房面積計收電采暖費的居民用戶),生活用電與采暖用電實行分表計量的,那么生活用電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采暖用電則按照合表用戶電價執行。
“對于生活用電與采暖用電未實行分表計量的,則實行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按照合表用戶電價執行,其他月份執行居民階梯電價。”該負責人表示。
物業不執行 居民可舉報
“小區里雖然是一戶一表,但都是由物業負責抄表收費。如果物業不按照階梯電價收費,直接按照合表電價收費,怎么辦?”家住中華北大街某小區的陳女士說出了自己的擔心。
“物業這樣做是不合理的。如果大家發現這樣的問題,可以撥打當地12358價格舉報電話進行反映。”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據《河北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中階梯電價實施范圍的規定,只要是居民一戶一表,都應按照階梯電價收費。
“在階梯電價實施過程中,關于電價收費有疑問或有問題要反映,都可以撥打這個電話。”該負責人提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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