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能源委成員單位組織編制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送審稿)已上報國務院待審。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目前已經完成了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研究、方案設計,以及配額制管理辦法及實施方案。
能源“十二五”規劃是貫徹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國家重點專項規劃,涉及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和加工轉化環節,能源儲運和終端消費環節,是“十二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的藍圖和行動綱領。
據悉,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有電網、發電企業和地方省市三個主體,其中,以電網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實施責任主體,以大型發電投資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的配額義務主體,以各?。▍^、市)級政府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費義務的行政責任主體。
規劃內容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我國能源發展基礎,分析面臨的國內外形勢。第二部分提出能源發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三部分從資源開發、清潔轉化、供應方式變革、儲運設施、民生工程、消費總量控制、科技裝備、國際合作等八個方面,闡述我國能源發展的基礎思路、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
第四部分從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完善價格機制、健全財金政策、改進投資管理、強化行業管理、加強國際合作統籌協調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第五部分從任務分解、規劃銜接以及跟蹤評估等方面提出規劃實施的具體要求。
統計顯示,10年來,我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迅猛,水電裝機超過2億千瓦,風電裝機超過5000萬千瓦,太陽能熱利用規模穩居世界首位。然而,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難、消納難依然困擾產業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解決上述問題的思路是對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提出強制性指標,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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