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制定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將通過多種手段,力爭到2015年,新增綠色建筑面積10億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
到2014年,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十二五”期間,將加強相關政策激勵、標準規范、技術進步、產業支撐、認證評估等方面能力建設,建立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體制機制,以新建單體建筑認證推廣、城市新區集中推廣為手段,實現綠色建筑的快速發展,到2014年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建立高星級綠色建筑財政政策激勵機制,引導更高水平綠色建筑建設。對經過審核、備案及公示程序,且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的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給予獎勵。2012年獎勵標準為:二星級綠色建筑45元/平方米,三星級綠色建筑80元/平方米。
此外,中央財政還將支持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引導低星級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生態城區給予資金定額補助,資金補助基準為5000萬元,并對建設突出的綠色生態城區相應調增補助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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