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已進入尾聲,但目前看來這一輪會談仍未在關鍵問題上取得多少進展。輿論認為,西方發達國家不愿負起減排責任和提供應對資金,因而阻礙了國際社會達成有效的應對氣候變化協議。
本次會議作為年底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前最后一輪正式磋商,迫切需要各方縮小分歧,凝聚共識。然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德博埃爾指出,工業化國家沒有提出足夠的減排目標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來源,是當前談判最大的兩個問題。實際上,這兩個問題都取決于發達國家能否拿出足夠的誠意應對氣候變化。
發達國家在工業化以來的一兩百年里,排放了大量的溫室氣體,對氣候變化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這正是為什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規定發達國家負有減排義務,而發展中國家沒有強制的減排義務。德博埃爾指出,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估計,工業化國家需要到2020年前減排25%至40%,才能避免世界遭受氣候變化的最壞影響;而發展中國家的總體要求是,發達國家到2020年應當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至少40%以上。但是,目前發達國家在談判桌面上的承諾還遠遠不夠,一些國家干脆回避承諾。
發達國家因工業化而排放、而富裕,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和技術支持既屬于發達國家的責任義務,也在其能力之內。非洲國家根據統計估算曾提出,發達國家應該至少拿出1.5%的國內生產總值來幫助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但未得到積極回應。蘇丹外交官盧蒙巴·迪亞平代表“77國集團和中國”發言時就此質問道:“如果你的房子損壞了,用1%的收入來維修是很大一筆錢嗎?”
然而,發達國家不僅在核心問題上采取消極態度,最近還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系列會議中橫生枝節。在上個月的曼谷會議上,歐盟和一些發達國家甚至提出要拋開迄今唯一有法律效力的《京都議定書》,另起談判爐灶,并將矛盾拖到了巴塞羅那,分散了各方就關鍵問題展開磋商的精力。非洲國家不得不在前兩天的會議中集體退席,以示抗議。
從當前形勢看,發達國家必須按《京都議定書》的要求承擔大幅度量化減排義務,這是最大難點,也是談判取得突破的前提。為此,發達國家必須拿出更多誠意。避重就輕或是節外生枝的做法,只會拖延并損害應對氣候變化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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