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傍晚六七點鐘,無法回收的垃圾陸續被送到臺北最大的垃圾焚燒廠——北投垃圾焚化廠焚燒,而這里,也是臺北著名景點,在101大樓誕生前,這座垃圾焚燒廠的“彩虹”圖案煙囪曾經是城市的地標,以世界上首個煙囪上的旋轉餐廳聞名。
當大陸各地的垃圾焚燒廠面臨“垃圾圍城”、“垃圾圍村”的時候,臺北的垃圾焚化廠面對的卻是另一個問題:垃圾不夠燒。而在10多年前,臺灣也曾爆發大規模的反垃圾焚燒運動。
“那就是北投焚化爐”,行駛在臺北市快速路上,司機指著遠處一個彩虹圖案的長柱體說。如果不是高塔上閃爍著的紅色控制按鈕,很難將這座七彩外觀的建筑物與垃圾焚燒廠的煙囪聯系在一起。
無孔不入的監督
沒有任何登記手續,記者“順利”地走進北投垃圾焚化廠。難道是疏于管理?北投焚化廠公眾服務組工作人員顧志康笑呵呵地反問記者:“為什么要登記?那樣的話,市民來參觀多不方便?”
顧志康說,不用任何事先通知,臺北市民就可進入北投垃圾焚化廠。傍晚的垃圾焚化廠,除了三三兩兩的工作人員和進出的垃圾車,非常安靜,也聞不到刺鼻的臭味。當設備運行的時候,看不見煙囪吐黑煙(因為垃圾充分焚燒產生的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所以一點黑煙也沒有)。為了不引起老百姓的擔憂,垃圾焚燒廠還加了煙氣水霧控制系統。
“以前,傍晚和深夜常有市民來焚燒廠看,現在來的少了,因為可以上網監督,”顧志康說。焚化廠每兩個月要把運行狀態的各個指標公開上網,廢水、廢氣和廢棄物的排放要一目了然,市民可以質詢,環保部門每年也會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突擊檢測。在臺北市環保局網站上,對公眾公開的,還有焚化爐與民營業者之間的經營合約。為了方便市民檢查,臺北市環保局在垃圾傾瀉平臺上設置了錄像設備,并連接網絡,市民隨時可以上網監督。記者在臺北市登錄北投垃圾焚化廠的網站,果然有相關軟件供下載,并能看到該廠的“即時影像”。畫面不時切換,既能看到垃圾現場輸送,也能看進爐燒的是什么——無孔不入的監督。
目前北投垃圾焚化廠配置的4臺焚化爐屬于混燒式機械焚化爐,燃燒溫度最低也要達到850攝氏度,以防止廢氣,以及致癌物質二噁英的產生。焚燒廠的二噁英排放標準0.11ng/Nm3,低于歐盟標準。
雖然經分類后需進入焚化廠焚化處理之垃圾僅剩約為15% ̄40%,為解決垃圾焚燒后的底渣和飛灰固化物仍須掩埋的問題,臺北市焚化爐一天產生的38噸飛灰本要加化學藥劑制成52噸的飛灰穩定化物掩埋,而爐底渣則再利用,作為道路管溝回填。不久前啟用的新技術,則是將飛灰中的鹽分水洗及將重金屬穩定化之后,以1比300的比例作為原料制成一般水泥,達到“全回收”。
建游泳池幼兒園回饋市民
在垃圾煙囪上喝咖啡,這是北投垃圾焚化廠的獨特創意。記者乘坐電梯來到煙囪上的旋轉餐廳,只見不少游客在此一邊品嘗咖啡,吃點心,一邊愜意地遠眺陽明山、淡水河、基隆河。“每天大約有二三十名游客光臨”,餐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而這只是臺北的北投垃圾焚化廠垃圾處理工程的一項“回饋市民設施”。 記者看到焚燒廠周邊一派綠意盎然,大型文體中心內設SPA區水療按摩池、溫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周邊鄰里地區的市民可憑身份證明免費入場。文體中心南側是幼兒園,建在垃圾焚燒廠旁邊的幼兒園爆滿,120多個學位供不應求。
“首先,當局應該承認垃圾處理工程有一定的擾民性,會對周邊的居民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在此前提下,當局須考慮有一筆社區回饋工程的預算。如果建立一個垃圾處理廠,同時考慮在周邊建一個公園、公共文娛設施,與垃圾處理廠的負面效益形成平衡,就可以提高居民的接受度。”臺北市環保局局長吳盛忠說。
臺北市垃圾掩埋場一年付出1500萬新臺幣反饋給當地,其中最基層的里(行政層級,相當于大陸的街道),要保障70%的資金(因為受影響集中于所在里)并進行自來水補助、電費補助、免垃圾費。而焚化廠,則每燒一噸垃圾給所在區200元新臺幣回饋金,也就是每日超過30萬元新臺幣,保障20%給所在里,而相應區域則成立管理委員會管理回饋金。
1969 ̄1985年,臺北垃圾都是運到基隆河旁的內湖露天堆放。1985 ̄1994年臺北垃圾主要在山豬窟垃圾掩埋場填埋,隨著填埋場容量逼近上限,導致垃圾堆放街頭引發垃圾大戰。1991 ̄1998年,臺北市興建了內湖、木柵、北投三個垃圾焚燒廠。
作為“鄰避”(英文Not In My BackYard,“別在我家后院”,簡稱NIMBY)設施,臺北興建垃圾掩埋場和垃圾焚燒廠時都遭到民眾抗議。1998年,臺北北投焚化廠開始營運,附近居民觀察到當運送一般事業廢棄物(醫療廢棄物、輪胎等)的垃圾車進入焚化爐時,臭味會更濃。這中間有很大的經濟動因:醫療廢棄物處理一噸要5萬元新臺幣,如果偷運進入焚化爐,處理成本只需兩千元,卻給周邊環境帶來惡劣影響。于是,居民們自發性地聯合社區中的教授、老師、退休的公務員和企業人士,甚至還有檢察官,組織了一個稱為“唭哩岸環保志工團”的環保團體,長期對北投焚化廠進行監督。
召集人王培英表示,志工團工作內容是,積極做社會環保教育,倡導居民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以及垃圾減量的工作;監督焚化廠及相關單位,做好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并督促當局對居民的健康做病理醫學研究。
王培英表示,他經常半夜帶著團員和檢察官去突擊北投垃圾焚化廠,被查獲的非法垃圾,包括廢輪胎、廢電纜、土壤,甚至有醫療廢棄物,因此,“那些違法業者,現在‘跑路’的‘跑路’,被抓的被抓。所以我們的工作就是很踏實地監督焚化爐,這樣我們所吸的空氣才會新鮮一點。”
民間與當局達成共識
臺北市有三個垃圾焚燒廠:內湖(日處理900噸)、木柵(日處理1500噸)、北投(日處理1800噸)垃圾焚化廠,日處理能力4200噸,現在飽受垃圾不夠燒的窘境,要輪流停爐休息。另有一個填埋場:山豬窟垃圾掩埋場,1994年每天掩埋垃圾2501噸,到2010年日掩埋量僅為59噸,垃圾銳減97.6%,僅填埋焚燒后的剩余物和作為應急處理設施。
臺北市僅有260萬人口,即使按每人一公斤垃圾產量計算,當年按照4000噸處理能力建焚燒廠都大大過剩,為何當年決策要建超需求的焚燒廠?對于這個疑問,臺北市環保局局長吳盛忠告訴本報記者,“10年前覺得會不夠用,準備總共蓋5座垃圾焚燒廠,現在反而3座還多了,有的廠可能要慢慢做轉型,成為博物館、環境教育中心。回頭想想當初的焚化爐發展政策,應該是在建造焚化爐之前先做垃圾減量;如果不減量,以我們的環境承受能力,能蓋多少座?”
臺灣環保組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協會監事陳建志認為,正是民間團體對垃圾處理設施的監督與參與,令當局逐漸吸納了民間社會的訴求和理念,制定“零廢棄政策”,這項政策將過去著重廢棄物末端處理的方式,轉變成源頭減量與回收再利用的管理方式。“目前在源頭減量上基本上做到了預算公平,堆肥和資源回收,會有獎勵和補助;不建焚燒爐的地方,要轉運到外地焚燒,會有補償機制。”陳建志說。
最終,民間與當局達成了共識:不是更多的焚化爐,而是更少的垃圾,乃至零垃圾。
臺北只有一個填埋場
廣州與臺北都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建填埋場,對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但到90年代廣州仍在建填埋場(建了5個),只是對生活垃圾進行消納(將城市產生的生活垃圾轉移或隔離至適當的空間置放),而臺北只建了1個填埋場,卻建了3個焚化廠,進入了原生態垃圾焚化時期,即在無害化處理的基礎上,已開始重視垃圾的減容和資源回收,處理理念、技術明顯優于廣州。
目前,臺北市只有二百多萬人口,每天有上千噸的垃圾需要焚化處理。而一千多萬人口的廣州,近期每天至少有六千噸垃圾需要焚燒處理,而廣州目前只有一千噸的焚燒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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