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直機關管理局和省發改委獲悉,四川省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辦法將于本月出臺,以促進公共機構合同能源規范化管理,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公共機構節能領域。辦法出臺后,節能服務公司申請財政補貼可打包立項申請,被改造單位的節能經費可以留存。
省直機關管理局節能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對單個節能項目達不到財政補貼標準的,可由管理局對該服務公司下多個項目進行打包立項,以達到財政補貼標準,“例如,80多家省直屬部門分別進行了電梯改造項目,單獨申請都不能達標,如果捆綁申請,則很容易達標”。此外,公共機構和節能服務公司的分享型節能經費均由財政支付,意味著改造單位的節能收益可以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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