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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節能環保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國務院日前印發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指出,我國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前景廣闊。據測算,到2015年,我國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節能潛力超過4億噸標準煤,可帶動上萬億元投資;節能服務總產值可突破3000億元;產業廢物循環利用市場空間巨大;城鎮污水垃圾、脫硫脫硝設施建設投資超過8000億元,環境服務總產值將達5000億元。
《規劃》提出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總體目標。節能環保產業產值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4.5萬億元,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左右;到2015年,高效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30%以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業銷售額年均增速保持30%等。
《規劃》安排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工程。包括重大節能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及應用工程、“城市礦產”示范工程、再制造產業化工程、產業廢物資源化利用工程、重大環保技術裝備及產品產業化示范工程、海水淡化產業基地建設工程、節能環保服務業培育工程。
《規劃》提出了“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完善價格、收費和土地政策,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區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等;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安排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全面改革資源稅,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等;嚴格節能環保執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力度等。
為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形成合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