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我市從事節能降耗、環保產業、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項目,每個項目最高可獲得200萬元財政補助資金。日前,廈門市市財政局、市經濟發展局聯合出臺了《廈門市市級節約能源和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據了解,新出臺的《辦法》規定,我市市級節約能源和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將重點扶持七類項目:節能降耗;環保產業;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獲得國家、省資金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節能減排項目;節能與發展循環經濟服務體系建設。同時,專項資金將優先支持列入國家、省市重點節能項目、重點企業的治理項目,以及循環經濟試點單位的示范項目。
按照《辦法》規定,在項目竣工投產后,節能項目將采取“以獎代補”形式,以節能量每噸標煤獎勵250元;淘汰落后高耗能、高污染設備的項目,根據淘汰規模給予補助;其余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或二年貸款貼息。每個項目補助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貼息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節能與發展循環經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將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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