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湘潭市環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10月15日湘潭市組織的“枯水期保水安全專項行動”突擊檢查結果處罰情況進行通報。對該市違反規定進行違規排放的7家企業給予58.5萬元罰款。
今年9月,湘江提前進入枯水期,為保障湘潭和省會長沙人民的飲水安全,10月15日晚,湘潭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保監測站、雨湖、岳塘、湘潭縣、湘鄉市環保局執法人員開展“枯水期保水安全專項行動”。對市區及湘鄉市、湘潭縣范圍內部分重點排污單位進行突擊采樣、檢查,對部分違法超標排污企業進行立案查處。本次專項行動共檢查排污單位18家。其中:湖南華菱湘潭鋼鐵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廢水排放達標。湘潭岳塘白鷺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單位環保處理設施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的環境安全隱患。湖南陳氏精密化學有限公司、湘鄉市漣豐明膠有限公司、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湖南有色氟化學有限公司、開元集團湘鄉堿液公司、湘潭縣新宇化工有限公司6家單位外排廢水均超過國家排放標準,其中湖南陳氏精密化學有限公司染料處理廢渣堆放場地無防滲漏措施;湘鄉東山制革實業有限公司在已取締的原廠區內非法生產,外排廢水嚴重超過國家排放標準。
針對檢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湘潭市環保局決定:對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處3.5萬元罰款,對湖南有色氟化學有限公司處20萬元罰款,對開元集團湘潭堿業有限公司處6萬元罰款,對湘鄉漣豐明膠有限公司處10萬元罰款,對湘潭縣新宇化工有限公司處4萬元罰款,對湖南陳氏精密化學有限公司處5萬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對湘鄉東山制革實業有限公司立案處罰10萬元,并函告湘鄉市人民政府對該單位原生產廠區內的生產線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同時,將上述立案處罰決定通報中國人民銀行湘潭市中心支行,錄入中國人民銀行湘潭市中心支行的企業誠信系統。 (記者 劉炬)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