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
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
利部副部長胡四一昨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制定節水的強制性標準,禁止出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產品。
年用水總量已占可利用量74%
胡四一介紹,我國目前的年用水總量已經突破了6000億立方米,大約占水資源可開發利用量的74%,很多地方水資源的形勢十分嚴峻,過度開發,已經超過其承載能力。
2010年全國廢污水的排放總量達到了750億噸,河流水質的不達標率接近40%,其中喪失了利用價值的劣五類水占了20%,直接威脅到城鄉的飲水安全和人民的身心健康。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明確提出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的主要目標,實施“四項制度”,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水
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
《意見》規定,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的,產品不符合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卻通過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及地下水已嚴重超采的地區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取水申請,審批機關不予批準。
《意見》還指出,將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緩征或停征水資源費。水資源費將主要用于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
實行地下水取用水總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盡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圍。限期關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
對于水資源短缺、生態脆弱地區,要嚴格控制城市規模過度擴張,限制高耗水工業項目建設和高耗水服務業發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根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確定的目標,及時組織修訂本行政區域內各行業用水定額。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
要制定節水強制性標準
胡四一表示,最嚴格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管理目標更加清晰。二是制度體系更加嚴密。三是管理措施更加嚴格,要制定節水的強制性標準,禁止出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四是責任主體更加明確。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縣級以上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
胡四一表示,“紅”就意味著最嚴格,“線”是一個管控的目標。“三條紅線”實際上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的一個底線,一旦突破這樣的底線,經濟社會發展就要受損,生態環境就要受到嚴重的影響。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