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在已建設或在建垃圾處理設施的城鎮今年6月底前完成收費政策和價格改革工作,將收費專項用于城市垃圾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到2015年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城市達到95%以上,中小城市達到90%,旗縣所在地鎮達到85%等多項發展目標,實現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投放規范化、收集標準化、運輸專業化、處理無害化、管理信息化”。
內蒙古還要求各盟市抓緊編制完成環衛專項規劃,統籌安排生活垃圾處理收集、處置設施的布局、用地和規模;規范餐廚廢棄物運收管理,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選擇先進適用、符合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的生活垃圾處理技術;建立和完善政事、政企、事企分開和管干分離的環衛工作管理體制機制,提高環衛作業的市場化水平;加強和規范環衛工人合同用工管理,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對符合公租房配租條件和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條件的一線環衛工人、污水處理廠工人,要優先照顧。
為保障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內蒙古將對各盟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對按期完成任務的通報表彰,對未按期完成任務的實行掛牌督辦、黃牌警告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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