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七屆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榮成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運輸過程中的漏、撒等,從高處向下傾倒或者拋撒各類具有粉塵逸散性物料、渣土或廢棄物等產生揚塵污染的行為,今后都將納入管理,違反規定須限期整改甚至罰款。
據介紹,《辦法》對工程建設前、中、后,道路保潔作業,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碼頭、停車場、堆場和露天倉庫等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以及場所均做出了詳細的防塵要求。其中,土建工地、市政工程和道路施工等,在城市主要干道、景觀地區、生活密集區、繁華區域,其邊界需設置高度2.5米以上的圍擋,對特殊地點無法設置圍擋和防溢座的,需設置警示牌。拆除房屋或建(構)筑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圍需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圍擋,城區主干道、景觀地區、繁華區域的拆除工程應全封閉。運輸砂石、石粉、煤炭、工程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時,應采用密閉運輸車輛運輸,確保物料不外露。相關單位一旦違反相關規定,將由相關部門責令整改,甚至做出停工、罰款等處罰。
《辦法》要求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揚塵污染行為的監督管理。市環保部門將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大氣顆粒物濃度的監測監控,每周公布大氣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同時,還將建立揚塵污染企業綠色信貸制度,市環保部門定期向人民銀行提供產生揚塵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人民銀行將企業的違法信息錄入企業征信系統,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對可能產生揚塵污染、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的建設項目,市城鄉建設部門將不予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也不得開工建設。市環保部門將定期會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林業等部門開展揚塵污染聯合執法檢查,對區域性重大揚塵污染問題,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協商解決。
據悉,《辦法》已于4月26日發布,并將于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同時,市環保局開通投訴舉報電話12369,接受廣大市民的投訴和監督。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