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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初步批復同意,湖南省“兩型社會”試驗區將開展企業所得稅的相關政策試點工作。
按照現行政策,企業購置環保、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允許按照購置成本的10%抵扣當年應納所得稅額。經過調研,湖南省以現行所得稅政策為基礎,建議將優惠力度進一步擴大,爭取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20%抵免企業所得稅。如,“兩型社會”改革試驗區內某企業花了100萬元購置了國家指定名錄上的節能設備,依原政策規定,可按購置成本的10%抵扣,當年就可以抵扣1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如果將抵扣的比率進一步放大到20%,則當年可抵扣20萬元的所得稅額。
據悉,目前,國務院已初步批復同意在長、株、潭和武漢“兩型社會”改革試驗區內就這些項優惠稅政進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