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完善節能工作激勵約束機制有效推進全市節能降耗,徐州在省內率先實行節能風險抵押金制度。
徐州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及分管負責人、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每人每年繳納節能風險抵押金2萬元。對于年度節能目標及相關工作任務考核合格的地區,將全額返還風險抵押金,并按照1:1的比例給予獎勵,獎金由市財政承擔。對考核不合格的地區,沒收風險抵押金,上繳市財政,并對該地區實行“一票否決”,全部扣除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核中的節能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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