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藥業10日晚間發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湖北省環保廳處罰通知。
公告顯示,永安藥業于2012年4月9日收到湖北省環保廳《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和聽證告知書》。通知書認定永安藥業4萬噸酒精法環氧乙烷生產項目未批先建,且污水處理站外排廢水超標排放,作出罰款380萬元人民幣的處罰決定。
永安藥業曾在2011年底就因為排污被國家環保部掛牌督辦,根據環保部《關于2011年環境保護部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的通知》,若不能限期完成整改,將報請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責令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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