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保廳日前聯合省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水利廳4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做好《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的實施工作。
為保障《規劃》順利實施,通知對項目進度、基礎設施和水質目標提出了明確要求:
在項目進度方面,各市、州、直管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項目進行合理調整,保證項目的可行性。今年底前,30%的規劃項目建成投運;2013年底前完成60%,2014年底前完成85%。
在基礎設施方面,到“十二五”末,縣城以上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建成滿3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武漢市和其他地級市達到85%、縣(市)達到75%以上。力爭到“十二五”末,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武漢市達到80%,其他地級市達到70%,縣(市)達到50%。
在水質目標方面,《規劃》考核斷面全部達到水質目標要求;沿江各市、州、直管市出境斷面符合水質目標要求。
通知要求,各市、州、直管市人民政府是轄區《規劃》任務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和領導,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按期完成轄區規劃任務。
根據通知,環保部門要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加強對規劃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協調各有關部門推進地方政府做好《規劃》的實施工作。發改部門要將規劃項目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中,財政部門要加大環保投入,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落實相關工作任務。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