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財政部、國稅總局以及工信部聯合發布首批《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明確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減免車船稅有關政策。
通知稱,自2012年1月1日起,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征收車船稅;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征車船稅。對于減免車船稅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通過聯合發布《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船舶)減免車船稅的車型(船型)目錄》實施管理。
對于不屬于車船稅征收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通過聯合發布《不屬于車船稅征收范圍的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車型目錄》實施管理。
通知中同時規定了節能車輛以及新能源車輛的認定標準,其中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于下一階段目標值的車型屬于節能車,而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均屬于新能源車。
據此次公布的第一批《目錄》中,在車船稅可減半的節能車輛目錄中,江淮同悅、悅悅,比亞迪F3、G3,奇瑞QQ3、A3等自主品牌均上榜。而新能源車名單中,入圍車型大部分是純電動以及混合動力商用車,乘用車當中只有紅旗、吉利以及比亞迪的混合動力車型入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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