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進一步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繼續將節能減排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型指標,提出2015年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要比2010年降低16%等節能減排指標。
2011年是“十二五”計劃的開局之年。這一年,我國在節能減排領域做了哪些重要工作?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強化目標責任 嚴控“兩高”行業
去年,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溫家寶總理先后主持召開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有關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將全國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地區;印發綜合性工作方案部門分工,明確152項任務的責任單位。
國家有關部門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
發展改革委按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對130個項目進行節能審查,核減能源消費總量240多萬噸標準煤。
另外,有關部門向社會公告18個行業2255家企業涉及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生產線(設備)級產能,全年淘汰了一大批火電、煉鐵、水泥、焦炭等行業的落后產能。
加快實施重點工程 大力推廣高效節能產品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要實現“十二五”節能目標,需節能6.7億噸標準煤,其中通過實施節能改造和推廣使用節能產品等技術手段需形成節能能力3.3億噸標準煤。
為此,去年,我國利用中央資金大力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可形成節能能力2210萬噸標準煤,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980萬噸/日,垃圾處理能力11萬噸/日,新增污水管網2.1萬公里。
發展改革委等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節能空調1600多萬臺、節能汽車330多萬輛、高效節能電機500多萬千瓦、高效照明產品1.6億只。地方各級政府也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推進節能減排工程建設。
我國還編制發布了《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四批)》和第九批、第十批《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印發《禁止普通照明白熾燈銷售和進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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