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環保廳2月12日傳來消息稱,山西省政府對11臺逾期未完成煙氣脫硝建設的燃煤機組實施停產治理。
據記者報道,日前,山西省政府向各市、縣政府、省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發出《對逾期未完成省政府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限期治理任務機組的處理意見》,對逾期未完成煙氣脫硝建設的燃煤機組實施停產治理。山西省政府要求,對于各燃煤電廠,在脫硝工程建成之前,不予受理其所在公司新建、擴建電源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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