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造成的環境污染危害日益凸顯,是當前亟待妥善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從云南曲靖到河南義馬鉻渣事件,2011年我國一些地方相繼發生多起重金屬、類金屬污染事件,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去年年初,國務院就已正式批復《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簡稱《規劃》),這是我國出臺的第一個“十二五”專項規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視。當年全國全面開展涉鉛行業排查整治,首次將該行業所有企業的環境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目前,全國80%以上的鉛蓄電池企業被關閉或處于停產中,整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就規劃的目標、任務、措施,記者采訪了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
建立三大體系、解決一批問題
這位負責人介紹,《規劃》遵循源頭預防、過程阻斷、清潔生產、末端治理的全過程綜合防控理念,明確了重金屬污染防治的目標:到2015年,從改善民生出發,“建立三大體系、解決一批問題”。即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和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解決一批損害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
2007年我國啟動了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在《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中公布了2007年普查的情況。《規劃》提出,要進一步優化重金屬相關產業結構,基本遏制住突發性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點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量,比2007年減少15%。非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金屬污染防治涉及的重點行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鉛蓄電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學原料及其制品五大行業。
重點區域不再建立增加重金屬排放的項目
這位負責人表示,由于重金屬污染物第一次納入總量控制目標,其治理耗資巨大,因此監管和資金投入將成為總量控制目標實現的關鍵所在。未來5年,中央財政將以百億元為單位增加對重金屬污染防治的投資。去年,我國啟動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方案,這是我國第一個由國務院正式批復的區域重金屬污染治理方案。方案計劃投入資金595億元,完成927個項目,突出完成民生應急保障、工業污染源控制、歷史遺留污染治理三大重點任務,到“十二五”末,使湘江流域涉重金屬企業數量和重金屬排放量均比2008年減少50%。
《規劃》對于重點監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屬于“硬性指標”,要求極其嚴格,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建立增加重金屬排放的項目。
《規劃》要求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重金屬污染防治的考核辦法,明確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責任。要求各地要把重金屬污染防治成效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并作為政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這位負責人說,各省(區、市)政府是《規劃》實施的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項目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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