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漢中市人民政府出臺《漢中市漢江綜合整治工程實施方案》,為高標準實施漢中漢江綜合整治提供了政策保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全省水利建設重大戰略部署的又一力作。
《方案》要求舉全市之力,采用“政府統領,縣為主體,分部門實施”模式開展漢江綜合整治工作。確定了漢江整治工作領導機構,細化夯實了水利、發改、財政、城規、交通、旅游等13個政府部門的工作責任,進一步明確漢江綜合整治規劃編制要求。整治范圍西起勉縣武侯鎮,東至洋縣小峽口,干流河道全長119.5km,橫向為河道管理范圍外1.5km。綜合整治的優先順序是中心城區、縣城、工業園區、集鎮、農防。綜合整治主要建設內容為:防洪工程、涉河城市工程、污水防治工程、涉河旅游資源開發工程、涉河綠色長廊建設工程、沿河產業發展工程。工程建設期為2011—2015年。通過漢江綜合整治,努力建成“安瀾、人文、生態、魅力”漢江,實現保障防洪安全、合理配置水資源、維系優良生態、穩定河勢河床的目標,保障和支撐流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方案》中還對財政保障措施進行了明確。按照“誰建設、誰籌資”的原則,由各部門按省政府批準的規劃分頭爭取落實相應項目建設資金。防洪工程建設資金除中省安排外,剩余不足部分由市縣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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