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及河南省環保廳辦公室《轉發環保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平頂山市環保局組織對2009年至2011年度承擔平頂山市建設項目環評業務的25家環境影響評價機構進行了專項工作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專項檢查材料報送情況、環評文件編制質量、環評機構管理及技術咨詢服務水平等。5家環評機構被停業整頓。
2011年12月26日,平頂山市環保局發布了關于2009年至201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專項執法檢查情況的通報。通報決定,浙江大學、鄭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被評定為優秀環評機構,上述兩家機構如果愿意繼續在平頂山開展業務,平頂山市將優先給予備案;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河南源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機構被評定為合格環評機構,望上述機構加強學習,強化培訓,增強業務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河南佳昱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萬澈環境科學與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許昌環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漯河市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所等4家機構被評定為不合格環評機構,按照平頂山市環保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意見》的有關規定,暫停其6個月在平頂山市境內承接環評業務,進行內部整頓,期滿后提交整改報告,報市環保局考核、備案;河南東方環宇環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未報送自查報告和業績報告且被縣(市、區)考評為不合格,即日起取消其在平頂山市的備案資質,并暫停12個月在平頂山市境內承接環評業務。
通報指出,在河南佳昱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環評機構停業整頓期間,全市各級環保部門一律不得受理其編制的環評文件,在本通知下達之前已經與業主簽訂環評文件編制服務合同的,請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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