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記者從省重金屬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委員會會議上獲悉,“十二五”期間,我省將投入505億元,逐步完成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目標,年度治理任務已分解制定。
五年投入505億元
根據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目標,到“十二五”末,要實現涉重金屬企業數量和重金屬排放量均比2008年削減50%。
為實現這一目標,我省將集多方之力,籌措505億元,完成856個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根據目前可能的資金渠道,將由國家支持138億元,省級各項投入97億元,各市縣區投入105億元,企業自籌165億元。
2010年和2011年,我省已經落實中央和省級重金屬污染治理資金18.369億元,支持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100個。據悉,這些項目的總投資將達135.6億元。
“十二五”期間年度任務確定
工業重金屬污染排放量大面廣和歷史遺留污染嚴重是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主要原因。我省以此為著力點,對“十二五” 期間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任務進行了年度分解:
目前我省已經完成2011年工作目標。8月5日省委、省政府在株洲市隆重舉行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啟動儀式,徐守盛省長與8市人民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隨后8市人民政府分別制定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將整治任務層層分解。
2012年,建立重金屬污染物企業排污臺賬,建成重金屬污染監控網絡,開展污染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全面實現重點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全面開展廢氣重金屬治理工作,加強無組織排放重金屬的治理。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引導涉重金屬企業向園區集中,開展涉重金屬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2013年,建成全省危險廢物交易平臺。全面關停達不到行業準入條件、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進入園區的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
2014年,建立健全重金屬污染健康危害評價、體檢及診療和處置等工作規范,建立重金屬污染環境健康損害的預防、預警、應急體系。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控制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安全保障體系,確保民生安全;
2015年,對“十二五”規劃任務開展考核評估,并通報實施情況,兌現獎罰。
重金屬污染治理納入市州政府績效評估
省政府將把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市州政府績效評估范圍。考核內容包括排放量指標、環境質量指標、重點項目指標、管理指標、風險防范指標等5個方面。
對于未通過考核的,將暫停該地區生態環境改善類以外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對于未通過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由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考核結果優秀的地區,將獲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的優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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