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改善西安市水環境質量,昨日,西安市公布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辦法調整方案。新方案增加了地表水氨氮考核指標,并實行更加嚴厲的處罰措施。
西安市政府2010年出臺的《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辦法(試行)》,對全市13個區縣和8個開發區內的水質考核斷面每月進行監測考核。方案實施一年來,西安市的水污染依然十分嚴峻,渭河西安段水質仍未達到省上劃定的水環境功能區Ⅳ類標準,全市污水處理率仍未達到“創模”95%以上的要求。
據西安市環保局水污染控制處處長趙金玉介紹,此次調整方案,新增八處考核斷面。分別是:周至縣污水處理廠外排口、沙河入黑口斷面,臨潼區三里河、五里河入渭口斷面,閻良區浩西村、南林村污水渠斷面,藍田縣青羊莊污水渠斷面,浐灞生態區第十二污水處理廠外排口斷面。
新增加的地表水體氨氮考核指標,水體考核斷面氨氮超標在1-5mg/L范圍內時扣繳20萬元;超標在6-10mg/L時扣繳50萬元;超標在11-20mg/L時扣繳100萬元;超標大于20mg/L時,在扣繳100萬元的基礎上,每超標1mg/L追加扣繳50萬元。
當各區縣和開發區水體考核斷面水質超出規定的污染控制目標時,由西安市財政局向各區縣和開發區扣繳其獎懲資金。各區縣和開發區水體考核斷面由西安市環境監測部門每月監測一次。扣繳的獎懲資金作為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專項資金。
按照《渭河污染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12-2014年)》和《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的時限要求,在建的污水處理廠必須如期完成。2014年建成臨潼新豐、灃東新城污水處理廠,市重點鎮全部建成污水處理廠,逐步實現主城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目標。
西安市環保局副巡視員李聯盟表示,西安市將進一步壓縮造紙等高排污企業數量,到2014年底,全市造紙企業數量控制在5家左右,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一年內3次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限期關閉。
同時,加大對電鍍、淀粉、化工等污染嚴重企業的監管力度,對生產工藝落后、高耗能、不能穩定達標排污的企業要依法淘汰或關閉。所有重點污染源都必須安裝流量和水質自動監控裝置,實施24小時監控。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