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市污水處理公司的申請,依據《價格法》、《關于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湘政發[2008]8號)和《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11月22日上午,市物價部門在吉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二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城市污水處理費調整公開聽證會。市政府辦、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州物價局及各行業消費者代表共16人參加聽證會,對我市污水處理費調整進行了論證。
聽證會上,市污水處理公司總經理趙旭波就吉首市城市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基本情況、吉首老城區和乾州污水處理廠建設情況及營運、此次調價的政策依據及價格調整方案等方面向聽證人作了詳細介紹。
吉首城市污水處理工程項目于2001年7月由省發改委批準立項,2002年3月啟動實施。根據相關精神,污水處理費從2004年1月1日起開始征收,征收標準為0.2元/噸,2005年1月1日起,污水處理標準從0.2元/噸調整到0.4元/噸,2009年5月1日起,污水處理費又從0.4元/噸調整到0.6元/噸,目前,吉首市城市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已完成了吉首老城區4萬噸/日污水處理廠和乾州新區3萬噸/日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以及兩廠配套污水管網84.4公里的敷設,累計完成投資33282萬元。
隨著兩座污水處理廠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據核算,污水處理過程中的人工費、動力費、藥劑費、維修費及其它費用加起來,原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已遠低于支付處理服務支付標準,只有調整污水處理征收標準,才能確保整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費、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的原則,污水處理公司提出了調整方案: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將從平均0.6元/噸調整到平均0.8元/噸。
市物價局負責人針對污水處理費進行調整的申請,從政策角度、污水處理工作正常運轉的實際需要、調整后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分析等方面進行了相關說明。聽證會上,16名聽證參加人對價格調整方案紛紛表述了自已的觀點和看法,絕大多數聽證參加人原則上同意對污水處理費價格進行調整,但都不約而同地在收費標準應考慮到把生活類、經營類區別對待,分檔計價;有必要進一步加強管網建設;污水處理費的使用監管等方面提出了建議和意見。市物價部門表示,將認真梳理各聽證參加人的意見和建議,并進一步吸納社會各階層的意見,對調整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及時形成書面報告,供市政府做決策依據,最終向社會公布實施。(中國吉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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