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既有的近400億平方米建筑,僅有1%為節能建筑。日前,在循環經濟產業高峰論壇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規劃師唐凱說,國民經濟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推行建筑節能迫在眉睫。
所謂建筑節能,是指在建筑材料生產、房屋建筑和構筑物施工及使用過程中,滿足同等需要或達到相同目的的條件下,盡可能降低能耗。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又是一個建筑大國,每年新建房屋面積高達17~18億平方米,超過所有發達國家每年建成建筑面積的總和。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逐步推進,建設事業迅猛發展,建筑能耗迅速增長。同時,我國也是一個人口眾多、人均能源資源相對匱乏的國家,所以,國民經濟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推行建筑節能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其實,為推進建筑節能,降低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國早在幾年前,就頒布實施了《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然而,時至今日,全國不節能建筑還高達99%。面對這樣的現實,筆者認為,當前推廣節能建筑這么難,不是缺少法律而是缺少執行力。
影響我國建筑節能執行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對節約能源和貫徹節約能源法的意義宣傳不夠,公眾的知曉度不高,參與度不強的原因,也有一些地方政府認識不到位,節約能源還只是停留在為了單純的完成節能目標,沒有同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緊密結合的原因;同時,還由于當前供熱和采暖還沒有完全采用供熱計量收費,存在著能耗和浪費的現象,以致節約能源還沒有變成大多數公眾的自覺行動。特別是建筑節能方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還普遍存在,以致我國建筑節能始終存在“叫好不叫座”。
在建設生態文明社會的今天,能耗問題越來越受到公眾的廣泛關注,如何實現節能,如何不斷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是國家、社會、企業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作為能耗大戶的建筑行業,我們需要更好地貫徹節能方針,充分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切實把節能從嘴上落實到手上,并利用新思路、新技術,把能耗過量問題徹底解決。尤其要在進一步完善和推進建筑節能強制標準的基礎上,從體制、機制和法制等諸方面共建建筑節能的長效機制。
同時,面對僅有1%為節能建筑的現實問題,期待各地在建筑節能上不能再停留在光靠“喊”上,還得實實在在地“動”起來,并常抓不懈。正如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節能法執法檢查時所強調的:要加大建筑節能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建立、健全、完善節能降耗考核機制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對重點領域、重點單位和重點項目的節能工作要跟蹤監督檢查,定期通報情況,對違規亂上項目、嚴重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從嚴處理,以保障建筑節能工作的順利、有序展開。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我國建筑節能工作長期原地踏步。否則,即使建筑節能立法再多,也無濟于事,甚至會影響到法律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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