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鼓勵多渠道建立環保產業發展基金,拓寬環保產業發展融資渠道,把環境保護列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并逐步增加投入,適時增加同級環保能力建設經費安排。國務院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首次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于環境保護項目。
《意見》要求,實施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加大對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完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完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民族自治地方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和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擴大生態補償范圍。
《意見》還提出,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對生產符合下一階段標準車用燃油的企業,在消費稅政策上予以優惠。制定和完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研究調整進出口關稅政策。加大對符合環保要求和信貸原則的企業和項目的信貸支持。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
在價格政策方面,《意見》指出,嚴格落實燃煤電廠煙氣脫硫電價政策,制定脫硝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余熱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實行優先上網等政策支持。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實行差別電價,對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和垃圾處理設施等鼓勵類企業實行政策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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