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陸續建成,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海南省所有燃煤電廠和熱能聯產企業均建設了脫硫裝置,削減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經國家環境保護部核定,海南省圓滿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全省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優良狀態。
省國土環境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十一五”期間,海南省多方籌資40多億元,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全省新建22家污水處理廠,所有市縣政府所在城鎮均建成了生活污水處理廠,成為全國第十個實現縣縣建污水處理廠的省份。全省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從2005年的43.3%提高到目前的70%,5年增加了26.7%,同時大力推廣人工濕地處理技術,有效處理了鄉鎮和農村生活污水。5年間,海南省共建成人工濕地處理設施34個,日處理污水能力達到2萬噸,削減化學需氧量約860噸,改善了鄉村生態環境質量;全省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63.8萬噸。此外,海南省還投資14.62億元建設21個垃圾處理項目,使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二氧化硫減排也有明顯成效,全省所有燃煤電廠和熱能聯產企業均建設了脫硫裝置,并安裝了自動監控系統。
通過實施減排措施,大幅度推進治污工程建設,全省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基本得以有效控制,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十一五”期間,海南省地表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100%,空氣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均在低水平線下波動。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通報了海南省“十一五”及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評價考核結果,考核結果顯示,海口市、三亞市獲優秀等級。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的市縣(區)有16個(含洋浦開發區),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等級的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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