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環保局8月4日宣布,烏市將從8月8日至9月15日期間,向機動車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黃綠標),除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外,所有烏市牌照車輛和長期駐烏市外埠車輛,均需到指定的辦理點申請核發環保標志。
8月4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情況新聞通報會上了解到,烏市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的原則是,汽油車達到“國I”及以上標準的、柴油車達到“國Ⅲ”及以上標準的,核發綠色環保標志。未達上述標準的,核發黃色環保標志。新購置機動車直接核發綠色環保標志,外埠轉入車輛符合“國Ⅲ”及“國Ⅲ”以上標準車型的,經排氣污染檢驗達到規定排放標準的,核發綠色環保標志。
烏市環保局總工程師芮溧紅介紹說,從8日開始,烏魯木齊市環保局市環保局將開始受理社會車輛個人申領環保標志業務,業務辦理地點在市環保局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大廳,具體地址是西過境中路2810號,原九家灣化工市場對面,“業務人員周六、周日不休息”。
另外,烏市環保局還在各區縣設置了10個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集體申請辦理點(見表1),除了用車大戶、公眾服務行業由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污監測中心提供集體辦理服務。擁有10輛(含10輛)以上汽車的用車單位到區縣環保局提供集體辦理服務外。其他機動車用戶均可去各區縣辦理點申請核發標志。
據了解,按相關部門要求,機動車輛在申請環保標志前,要先去規定的環保檢驗機構進行尾氣檢測,根據車型和檢測方法的不同,收取10元至110元不等的檢測費。車主須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就近選擇環保檢驗機構(見表2)進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
據芮溧紅介紹,按照市政府的要求, 9月16日為“黃標車”限行措施執行日期。9月15日前,烏市將完成一期“黃標車”限行區域禁行標志的制作安裝工作。在9月16日后確定一段試行期,對于試行期內的違規行為,環保部門先以教育、勸告為主,暫不處罰。試行期后,仍無環保標志并上路行駛的車輛,市環保部門將向其下達抽檢通知書,抽檢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市環保部門依照規定,責令限期治理,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拒絕抽檢的,烏市環保部門將對其給予警告或者處以200元罰款。
而試行期過后,“黃標車”在限定時間(每日9:00-21:00時)駛入限行區域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按相關規定,對其警告或處以200元罰款。
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集體申請辦理點(表1):
天山區環境保護局 和平南路288號 8526609
高新區(新市區)環境保護局 北京南路946號 3843124 3672657
沙依巴克區環境保護局五一路325號 5572907
米東區環境保護局 米東區古牧地西路04號 322316
開發區(頭屯河區)環境保護局 開發區校園路107號北大科技園二樓 3743543
水磨溝區環境保護局 南湖東路283號4684013
達坂城區環境保護局 達坂城鎮區 5919103
烏魯木齊縣環境保護局 烏魯木齊縣板房溝縣政府1號樓1-30室 5922353
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污監測中心 西過境中路2810號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 喀什東路2號
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機構(表2)
新疆鑫朗天環境檢測有限公司迎賓西路站 新市區吉林街28號
新疆新保環汽車尾氣檢測有限公司卡子灣站 米東區喀什東路2號
市機動車環保檢測有限公司九家灣站 西過境中路2810號
市機動車環保檢測有限公司迎賓東路站 友朋街東延4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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