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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綠色照明工程”推廣工作完成后,北京市級公共機構將全部實現綠色照明。日前從市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按照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將其購買節能燈數量90%的廢舊熒光燈進行回收。
根據《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北京在推廣高效照明產品的過程中更加注重在公共機構的推廣應用。2008年在首都功能核心區的市、區兩級機關事業單位、文化設施、體育設施、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等公共機構中推廣高效照明產品65萬只。為了繼續加大市級公共機構綠色照明的推廣力度,2009年將在全市市屬市管的各類機構及事業單位推廣高效照明產品185萬只,包括教育機構、科研院所和科普教育設施、文化設施、圖書出版發行批發零售機構及文物設施、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體育設施、勞教機構等。 2009年的推廣工作完成后,北京市級公共機構將全部實現綠色照明。”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兩年在北京公共機構共推廣250萬只高效照明產品,預計年可節約用電830萬度,節約電費660萬元,減少二氧化碳排放84200噸,二氧化硫排放2400噸,氮氧化物排放1560噸。 由于熒光燈等電光源產品所含的汞、鉛和砷等元素都是污染環境、危害人類健康的有害物質,倡導市民用家中的廢舊熒光燈換購節能燈,機關事業單位更換高效照明產品時,要求必須將其購買數量90%以上的廢舊熒光燈進行回收,廢舊光源由相關企業回收后統一送到北京市危險廢棄物處置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
另據了解,北京2009年2月正式啟動了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截至5月底,2005年至2008年的年度能耗統計工作已基本結束,共收到近3500家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表,相對全市6000多家公共機構,比例約60%。此外,從2007年起,全市54家政府機構全部安裝了用電分類計量系統和采暖用熱計量系統,實現了政府機構的用能在線監測和遠程傳輸,相當于給建筑用能管理工作裝上了千里眼,對于加強能源管理,挖掘節能潛力等具有重要意義。